教育教学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本科生教育 >

体育学院教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3-06-27 21:35    浏览次数:
委员会组成:
主 任:管勇生
副主任:王  斌
委 员:邵玉辉  孙 琦 上官义勤  胡勇刚  宁辽贞  金洪亮  王凌娟  冯建荣  祝 红  王献斐  金成全
秘 书:冯伦  
委员会工作职责如下:
1、咨询、审议学院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相关教学工作。
2、负责检查、监督、指导体育教学、实验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3、研究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组织校内外体育教学研讨活动,提出或审议教学研究课题。对教学管理机制和教学管理措施提出建议并参与决策。
4、对体育教学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意外情况进行协商与决策,参与和教学有关的各项评估工作,对教学评估体系实施和总结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5、负责学院青年教师指导与培训,负责学院专业教育教学实习及基地建设,指导毕业生教育实习工作。
6、制定全面系统的年度教学考核标准,公开考核过程和程序,负责组织、选拔、推荐优秀教师和全员教学考核等级。
7、负责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特色专业、专业负责人的推荐选拔工作。做好教学检查、听课评课、试卷审定等各项工作。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