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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3-06-27 21:36    浏览次数:
一、制定督导工作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稳定教学秩序,按照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的“健全教育督导与评价体系,保障教育发展与改革目标的实现”的精神,结合我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二、教学督导员的工作职责与范围
1.督导教师的教。督查教师教学工作质量,检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选用,了解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抽查教师的授课教案和备课笔记,随时听课,了解授课状况。
2.督导教学管理。对校、院两级教学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参与教学工作各环节的检查,并作出客观的评价,针对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3.督导教学条件。对学校和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基本设施、教学条件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4.督导学生的学。了解学生的上课出勤、听课情况,通过与学生谈心等交流方式,了解教和学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
5.反馈教学情况。主要反馈教学工作目标、标准与现状的差距情况,教学与教学管理中所出现或存在的问题。
6.提出意见建议。了解教风学风的建设情况,及时进行评价与信息反馈,根据反馈情况,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意见。
7.参与评估评优。参加学校和各教学单位组织的各级各类教学评估工作和教学评优评先工作。
8.推广教学经验。对教学单位和教学工作人员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教书育人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予以介绍和推荐,必要时进行专题调研。
三、督导员的工作计划与要求
1.督导工作模式
1.1督导形式:看课和听课,以室外体育实践为主。平时有目的、随机地由小组或个人进行。对学生意见较多的教师进行跟踪听课,了解实情,探讨改进途径。
1.2督导内容:全校公共体育教学与社会体育、体育艺术等专业的教学内容。
1.3督导方法:看课与听课时,认真填写“听课表”,对特殊情况及时作出详细说明。
1.4督导次数:每周听课不少于2次,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30次。一学年听课次数不少于60次。
2.加强教学研究
对教学中存在的重大的共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教学决策参考。推广教学新成果,及时总结各位教师提炼的、效果较好的教学方法和练习方法进行推广介绍。
3.教学巡视
平时上课巡视。及时检查教师停、调课制度执行情况,按时上、下课情况,课堂考勤情况等,以保证稳定、良好的教学秩序。
期末考试巡视。检查考风考纪情况,对考试管理作出合理评价。
4.教学质量的举报与投诉
教学督导员及其其他教师应接受全校各院师生就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教学评估等方面的举报、申诉和投诉,督导员应与教学主管院长、系主任进行调查,协调解决。
5.教学总结与汇报
对看课与听课时,收集到的填写“听课表”以及主讲教师提出的建议,教学督导员应及时归纳汇总,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并向全体教师通报。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