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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农业大学第一届舞蹈啦啦操竞赛规程

发布时间:2013-06-27 22:22    浏览次数:
一、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校体运动委员会、体育学院
二、比赛时间:2013年6月3日
三、比赛地点:
        体育馆一楼
四、竞赛项目
  规定套路:全国啦啦操规定动作——街舞啦啦操
  自编套路:花球啦啦操自编套路
五、参赛资格
  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是本校学生,不得外借,一经发现,将取消比赛资格。
六、竞赛办法:
  1.参赛队伍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
  2.竞赛评分规则:啦啦操规定动作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全国啦啦操规定动作竞赛规则》;自编花球啦啦操采用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10---2013 年全国啦啦操竞赛规则》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
七、竞赛项目及要求
  1.竞赛项目:
  街舞啦啦操规定动作,开头和结尾4×8拍动作可更改。
  自编花球啦啦操应手持花球,并结合舞蹈(街舞、爵士、自由舞、民族舞等)元素,时间在2分30秒±10秒左右。
  2.参赛人数:
  各院派1支或2支代表队参加比赛,每队8--20人,男女不限,男生不少于参赛人数的1/3,各队可报领队、啦啦队长和教练各一名,代表队需填报队名。
  3. 伴奏音乐
  街舞啦啦操规定动作音乐由大会统一播放
  自编花球啦啦操动作音乐由参赛队自备两份,一份交组委会,一份传送mp3格式备份。音乐必须录在光盘的开头并写明院系,队名以及出场顺序;比赛音乐可以是单首音乐或多首音乐剪接而成;比赛音乐必须是高质量的。
  4.比赛着装
  穿着符合啦啦操项目特点和舞蹈风格的服装,可穿运动鞋或舞蹈鞋袜,不可赤脚;着装应积极向上、动感,充分展现形体美。街舞啦啦操服装款式不限,可穿卫衣或个性化服饰,但禁止出现描绘战争、暴力、宗教信仰等图案或标志的服装。参赛队员不得佩戴任何首饰,包括耳环,手链,脚链,戒指,项链等。
  5.比赛场地为14×14米
  6.团体奖必须参加两个项目方可进行角逐,运动员均可兼项。
  7.教练员会议及街舞规定套路培训于2013年 4月6 日在体育馆二楼举行,届时各院需派两名队员进行学习。
八、啦啦操成套动作内容与要求
  1.街舞啦啦操规定动作在体现团队配合的基础上至少完成6次队形变化,
  2.自编花球啦啦操应体现花球啦啦操风格,并结合舞蹈元素。
九、名次录取与奖励
  规定和自选套路各设单项奖前六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团体奖为各单项得分之和前六名并颁发奖杯或奖牌。另设精神文明奖,最佳女运动员奖,最佳男运动员奖
十、报名日期和方法
  各参赛队于2013年5月28日下午4:00报名并抽签,报名时请将报名表报送到体育学院办公室,逾期不报按弃权处理。体育学院联系人:王慧,联系电话:13838361267。
十一、裁判和仲裁委员会
  裁判员由体育学院选派。
十二、其他事项
  参赛队遇到以下特殊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做动作并向工作人员示意,在问题解决后重新开始,在成套动作结束后提出的要求将不被接受。
  1.音乐播放错误
  2.由于音响设备而出现的音乐问题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属体育学院。
 
 
                                      河南农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