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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文化路校区体育综合训练馆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20 17:05    浏览次数:
河南农业大学文化路校区体育综合训练馆管理办法

为使学校体育综合训练馆充分发挥其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人员
1、体育综合训练馆由体育学院负责管理与使用。体育学院由行政副院长分管体育综合训练馆工作,体育综合训练馆的日常管理由体育学院办公室主任和负责场馆管理人员具体执行。
2、场馆管理人员由体育学院根据实际工作设岗和聘任,所用的工资从体育学院的事业经费中支出。
二、体育综合训练馆使用范围
体育综合训练馆主要为体育专业教学训练和学校体育教学训练服务。体育综合训练馆承接的体育教学课程主要有社会体育专业的体育舞蹈、健美操、民族健身操、形体训练、武术、跆拳道、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体操等,体育艺术专业的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专业训练等,公共体育的体育舞蹈、健美操、形体训练、乒乓球等课程。同时承担学校学生篮球队、羽毛球队、网球队和体育学院师生的课余训练任务,以及学校教工篮球队、羽毛球队和乒乓球的训练用馆。
三、综合训练馆开放时间
本训练馆仅对我校教职工生开放,非我校教职工生禁止入内。
1、闭馆时间:周一~周六 8:00~17:30 (学生上课);周日(体育馆内器材维护、消防器材维护和卫生保洁)
2、开放时间:周一~周六下午17:30~20:30。
3、开放场地: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
四、用馆办法
1、体育教学用馆需由体育学院教学秘书在学期初提出计划,经体育学院教学副院长批准后由办公室主任安排。
2、各运动队训练用馆需由主教练在学期初提出计划,经体育学院教学副院长批准后由办公室主任安排。
3、体育学院学生会议或活动用馆需由院团委书记提出计划,经体育学院党委副书记批准后由办公室主任安排。
4、校内外单位用馆需提前提出计划,经体育学院行政副院长批准后由办公室主任安排。
5、学校教职工生在体育综合训练馆开放时间内活动凭河南农业大学工作证件和学生证件入馆活动。
6、所有的入馆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体育综合训练馆的管理规定及制度要求,爱护公共设施和器材,保持馆内卫生,管理好自带物品,自觉防火防盗防刑事案件发生,任何人破坏设施和器材均按原价赔偿,有违管理规定者,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7、体育综合训练馆内不允许以举办任何营利性质的体育培训活动,禁止私自带人带团和校外人员到体育馆内进行各项体育活动。
五、体育综合训练馆的维修与保养
1、体育综合训练馆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维护与保养,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2、一般性维修由体育学院办公室提出计划报送体育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所需费用从体育学院经费中支出。较大维修工程项目报请学校。
六、校内各单位若需用体育训练馆请与体育学院办公室联系协调场地,然后到学校保卫处审核报备,得到许可后方可在本场地开展活动。
联系人:王老师 13526634576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