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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年度教学质量考评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3-06-27 21:27    浏览次数:
(2013年5月)
一、指导思想
  教学是高等学校的中心任务,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永恒主题。教学考评作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机制,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是保障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措施,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教育教学系统正常运行、促进教育教学体系不断优化的重要手段,其在整个教育教学体系中具有激励、导向、检查、改进等多种功能,从而提高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重要性和全面性的认识,为教育教学上台阶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考评组织
  年度教学质量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管勇生
  成员:孙琦  邵玉辉  王斌   上官仪勤  冯建荣  沈小乐
  秘书:冯伦  李高华
三、考评对象和内容
(一) 考评对象
  我院所有在岗在编专职任课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兼职思想政治课教师。
(二) 考评内容
  年度教学质量考评,是从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书育人、教学研究体育竞赛等多个方面对被评对象在一年期间的教学业绩做出全面的评价。
四、考评程序
  年度教学质量考评分为个人自评、学院考评组综合评定
1、个人自评
  每年12月7号—9号,参评教师逐项填写年度教学质量考评量化表,交系主任审核签字后,并随同有关实物12月13号报送院参加集中评定。
2、学院评定
  学院年度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在个人自评、系初审的基础上,参考随堂听课、教学抽查、实物审查等多种方式对被评对象年度内的教学进行量化综合考评,给出考评结果。按不超过参评人数的30%确定考评优秀等级,并将考评结果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
五、考评指标体系
(一)教师考评指标体系
  教师的教学量化综合考评体系由教学态度与效果、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内容与教育思想、教学档案、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与教材建设、教学研究与教学成果奖励等6项组成,总计95分;对于特别优秀者,给予奖励分,分值为5分。满分为100分。具体量化指标体系见附表一。
六、考评等级及使用
(一)考评等级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30%,总评成绩低于60分的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二)教师参评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
  1、教学工作量未达到学校规定标准的;
  2、出现严重教学事故或受到校级行政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
  3、当年年龄在55岁以下的教授、副教授没有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的。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
  1、教学过程中不能遵守学校教学纪律的;
  2、拒绝承担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等工作的;
  3、由于本人工作疏忽、失职等原因,致使实验室出现重大意外事故的。
(四)考评结果直接用于职称评审中的教学考核。年度教学质量考评结果为不合格者,取消下年度的职称参评资格。
(五)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者,具有参评当年年度人事考核优秀档次资格。
(三)思想政治课兼职教师的教学考评,由学工部负责组织进行初评,优秀指标按不超过总参加考评人数的30%计,考评结果报送教务处,学校复核。
(四)考评指标体系中的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精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试验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
(五)所有支撑材料的有效时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