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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体育场馆开放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7 22:14    浏览次数:
  学校体育是关系学校全体教职工生身心健康的大事,体育场馆既是学校体育教学的重要设施,承载着繁重的教学训练任务,同时又是课余时间广大教职工生健身娱乐的场所。为了优化环境,给全校教职工生提供整洁、有序、温馨的锻炼、休闲场所,体育学院对体育场馆进行了部分整修,并购置了部分物品,现各项准备工作就绪。此外,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学校体育场馆的效能,兼顾多方利益,构建和谐校园,特公布体育场馆开闭馆时间及管理办法。
一、室外运动场(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
  1、闭场时间:周一~周五   08:00~17:30  (学生上课)
  2、开放时间:周一~周日   除学生上课时间外的其余时间。
二、室外网球场
  1、闭场时间:周一~周五   08:00~17:30 (学生上课)
   2、开放时间:周一~周五   17:50~19:30
               周六~周日   06:00~11:00  15:00~19:30
三、综合训练馆
  1、闭馆时间:周一~周六   8:00~17:30 (学生上课)
               周日   下午(体育馆内器材维护、卫生保洁)
  2、开放时间:
日期 开放时间 开放场地
周一~周六 下午18:00~20:00 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室
周日 上午09:00~11:30 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室
 四、寒暑假期间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体育学院 
2012年09月01日
附1:   河南农业大学体育综合训练馆管理办法
 
  为了使学校体育训练馆充分发挥其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人员
  1、体育综合训练馆由体育学院负责管理与使用。体育学院由行政副院长分管体育综合训练馆工作,体育综合训练馆的日常管理由体育学院教学训练中心(郑州市明德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主任具体负责。
  2、体育学院教学训练中心(明德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主任由体育学院任命。
  3、体育学院教学训练中心(明德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人员由体育学院在人事处核定的编制内根据实际工作设岗和任命,所用的工资从体育学院的事业费中支付。
二、体育综合训练馆使用范围
  体育综合训练馆主要为体育学院体育专业教学训练和学校体育教学训练服务。体育综合训练馆承接的体育教学课程主要有社会体育专业的体育舞蹈、健美操、民族健身操、形体训练、武术、跆拳道、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体操等,体育艺术专业的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专业训练等,公共体育的体育舞蹈、健美操、形体训练、乒乓球等课程。同时承担学校学生篮球队、羽毛球队、网球队和体育学院师生的课余训练,以及学校教工篮球队、羽毛球队的训练用馆。
三、用馆办法
  1、体育教学用馆需由体育学院教学干事在学期初提出计划,经体育学院教学副院长批准后由教学训练中心(明德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主任安排。
  2、各运动队训练用馆需由主教练在学期初提出计划,经体育学院教学副院长批准后由教学训练中心(明德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主任安排。
  3、体育学院学生会议或活动用馆需由院团委书记提出计划,经体育学院党委副书记批准后由教学训练中心(明德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主任安排。
  4、校内外单位用馆需提前提出计划,经体育学院行政副院长批准后由教学训练中心(明德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主任安排。
  5、学校教职工生在体育综合训练馆开放时间内活动凭河南农业大学工作证和学生证入馆活动。
  6、所有的入馆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体育综合训练馆的管理规定及制度,爱护公共设施和器材,保持馆内卫生,防火防盗防刑事案件,违者由相关部门处理。
  7、未经体育学院允许私人不得利用体育场馆举办各种形式的体育培训班,禁止私自带人带团和校外人员到体育场馆进行各项体育活动。
四、体育综合训练馆的维修与保养
  1、体育综合训练馆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维护与保养,排除不安全因素。
  2、一般性维修由教学训练中心(明德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提出计划报送体育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所需费用从体育学院经费中支出。较大维修工程项目报请学校。
五、校内各单位若需用体育训练馆请与体育学院教学训练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13938423667
               王老师  15838219771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体育学院。
 
 
                                           体育学院
                            2012年05月01日 
 
 
附2:     河南农业大学室外运动场管理办法
 
  室外运动场地是学校的主要体育设施,是集教学、课余活动为一体的体育场所。为了加强场地管理,确保教学、训练及课余活动的正常进行,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以下管理办法:
  1、本场地仅供我校教学、训练及本校师生员工课余活动使用,其他人员一概不得入内。
  2、任何个人不能用本场地以营利为目的开展各种活动(如办班、陪练等)。
  3、进入场地,请穿运动鞋。
  4、爱护公物,严禁擅自挪动场内附属设施,严禁攀爬挡网,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严禁各种车辆进入场内,严禁携带宠物入内。
  6、场内严禁吸烟、请勿随地吐痰,严禁乱扔烟头等杂物,自觉保持场内卫生。
  7、上课期间,未经管理人员同意,禁止入内。擅自入内或不听劝阻或发生治安事件交相关部门处理。
  8、出入场地,注意安全;活动锻炼预防伤害。否则,后果自负。
  9、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配合管理人员工作。
  10、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做到协调有序。
  11、校内各单位若需用室外运动场请与体育学院教学训练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13938423667   樊老师  15093231270
 
 
                               体育学院
                        2012年05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