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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

发布时间:2010-11-28 22:10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对班主任工作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作用,提高我院人才培养的质量和学生管理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班主任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委派到学生班级对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并指导其全面、健康成长的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同时也是提高教师自身思想素养和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
第三条 班主任的主要任务是与政治辅导员相互配合,围绕贯彻党在高校的方针、政策及校院在各阶段的中心工作,针对所负责班级学生的特点,紧密结合学生的思想生活学习实际和教学活动,深入学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培养指导班干部搞好班级日常管理。
第四条 受学院委托,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并负责全院班主任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班主任职责
第一节  教育职责
第五条 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和引导学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基础文明抓起,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艰苦奋斗精神、文明修身意识。
第六条    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规范。
第七条 加强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鼓励并组织学生参与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体育、文艺、科技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带领班级学生参加课外训练,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意识,引导学生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树立健康、正确的自我形象,优化个性结构,完善人格,增强适应环境的能力,学会与人友好相处,培养学生的自立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八条 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重个人修养、着装整洁、文明交友。教育和督促学生爱护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花草,保持卫生。
第九条 关心学生疾苦,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经常深入到班级宿舍(每周不少于一次),全面掌握所负责班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帮助学生解决好各种困难和疑惑。特别是做好后进学生、经济困难学生、感情受挫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杜绝各种异常情况的发生。
第二节   管理职责
第十条 做好班委和团支部成员的选拔和培养,并指导其有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班委和团支部的骨干作用。
第十一条 加强班风、学风建设
1、班风建设。指导和协助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参加有关班级会议,努力培养和提高学生干部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每月召开一次班会,对班风进行总结讲评,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树立正气,培养良好班风。努力使班级形成勤奋学习,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互助友爱,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集体。
2、学风建设。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及时了解和解决学生学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给予学习指导;与任课老师联系,及时沟通教与学的信息。引导学生研讨学习方法,培养学习兴趣,对出现的不良学风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每学期组织一次学习讨论会,总结班级学风建设经验,研究加强学风建设措施。
第十二条 认真组织班级活动,检查并指导学生课外活动和课外训练;深入学生宿舍了解情况,与学生谈心,对在学习、心理、生活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学生要随时关心、教育和帮助。
第十三条 指导班委搞好班级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和现实表现做好评优评奖工作,做好贫困生奖勤助贷申报工作,党团校学员推荐等工作。做好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申报工作。 
第十四条 服从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准时参加班主任会议及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其它各项会议,及时汇报班级工作及传达会议精神,按要求提交班主任总结。
第十五条 及时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本班学生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违纪学生要耐心教育,做到不纵容、不放弃、不袒护,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与学生家长沟通。
第十六条 按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学生入校安排的各项工作,做好各学期开学和放假的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 协助院团委,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及其他各项学生工作。
第三章 设置与选聘
第十八条 班主任选聘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觉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能做到严以律己,为人师表。
2、了解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一般要求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3、熟悉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具有的一定的班级工作和学习辅导能力,身心健康。
第四章 班主任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条班主任工作考核
1、班主任工作的考核等级和标准
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其中合格标准为:
(1)能够按时布置,检查,落实校院有关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听取对班级工作的指导意见。
(2)经常与本班学生接触,掌握学生学习,生活情况。
(3)每月汇总班级各项工作,学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4)完成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确保班级安全稳定,工作无严重失职。
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依据班主任工作绩效评选优秀班主任,占全体班主任的比例为20%。
2、考核操作办法
班主任工作考核采取平时工作记实与学年末总结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和开展工作的实绩,效果进行综合考评。先由班主任写出工作总结,填写班主任工作考核表,然后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平时各班考核结果,并认真听取团委和学生评价后,写出考核意见,并报院党总支同意后备案。任期满后,进行总体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业务档案。
第二十一条班主任奖惩办法
1、根据班主任工作的绩效以班级为单位发放一定班主任津贴,原则上按每月每班100元发放(全年按十个月计算)。
2、班主任的考核结果一律进入个人档案,作为该同志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和必备条件。
第五章 班主任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本人提出申请,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学院统一聘任班主任。
第二十三条 考核不合格或遇特殊情况无法继续担任班主任工作,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解聘意见,由学院解除聘任。
第二十四条每月召开一次班主任例会,布置检查工作,汇报情况,交流经验或进行业务学习。
第二十五条所有老师都有担任班主任的责任和义务。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作为晋级聘任职称的必要条件。
第二十六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班级工作,拓宽学生参与学院管理的渠道,学院在学生班配备由高年级学生干部担任的助理班主任,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从2010年 11月 3日开始执行。
                                       
                                                  
  河南农业大学体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11月3日